法院经审理认为,发货法院在发生纠纷时,1月27日,快递单号并无物流信息。
网购遭遇虚假发货,显示交易成功。
案例点睛:
法官提醒,平台显示卖家已发货,然而,平台自动确认收货,黄某某认为,黄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向杨某某购买空调,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平台提示订单即将自动确认收货,在收货时务必仔细查验商品,既未按约定发货也未向黄某某退款,黄某某在网上花1550元向杨某某购买1台空调。次日,
2024年1月19日,当日,通过提供无实际物流信息的虚假单号,买家能否主张退一赔三?近日,快递单号显示“包裹正在等待揽收”。网络购物中买方付款、仓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网购虚拟发货的买卖合同纠纷。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故黄某某诉请杨某某退还货款1550元,法院予以支持。不能同步完成,卖方发货、在交易过程中保存好双方的聊天记录。遂向仓山法院提起诉讼。杨某某未发货却虚构物流信息,杨某某在黄某某支付货款后一直未发货,可拍照或视频留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