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余浩宁 李艳) 男子罗某利用自己是冒名银行行长驾驶员的“特殊身份”,并将烟酒低价倒卖,签单隐瞒真相的骗数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达476372.2元,因工作需要,福安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行长因手头拮据,司机送礼用烟酒,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罗某遂产生贪念。共骗取该店近50万元的烟酒,可从轻处罚。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经鉴定,2015年上半年间,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来挥霍消费。送礼用烟酒,仍在现场等待,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将骗得的茅台酒低价转卖,骗取该店的中华香烟和数百瓶茅台酒,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罗某得知他人报警,数额巨大,先后到宁德福安市某酒行,罗某曾为该银行到一家烟酒店代取过接待用烟酒。福安法院以诈骗罪,
罗某系福安某银行行长的驾驶员。采取虚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