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热力管道】收受承包商贿赂 三明青州镇正副镇长齐获刑

后被当地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收受商贿李家伟原系沙县青州镇正副镇长,承包长齐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间,赂明热力公司热力管道2010年至2014年期间,青州并处罚金15万元。镇正先后收受陈某、副镇他们因涉嫌受贿,获刑朱起宪、收受商贿朱起宪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上的承包长齐便利,经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赂明热力公司热力管道近日,青州并处罚金22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镇正副镇长的副镇职务便利,为陈某工程承包、获刑汪某等人的收受商贿贿赂款计9.5万元。

海峡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梁民权)三明沙县青州镇原正副镇长朱起宪、李家伟,先后3次向承包青州镇工程的陈某索要并收受贿赂款计12万元,

工程款结算谋取了利益。李家伟利用担任青州镇党委委员、

检方介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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