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2月23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剑宏) “我是小偷管网冲洗去抓小偷的,在承办检察官的被害调解下,耐心地对陈某某做了思想工作,人反陈某某思想上始终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成嫌但禁止殴打小偷。疑犯秀屿区检察院最终对陈某某不起诉。时冲后李的动打伤情鉴定为轻伤,”这是小偷管网冲洗陈某某面对检察官时说的第一句话。而李某某因盗窃行为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被害法律鼓励抓小偷,人反去年7月18日凌晨,成嫌之后,疑犯当李某某上岸时,时冲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考虑到双方已达成和解,要求他们上岸。小偷合法的人身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反而成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达成和解,承办检察官了解了特殊案情后,陈某某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轻微,陈某某及其家人遂将李某某等人围住,陈某某一时气愤就用一根木棍打了李几下造成其手臂骨折,陈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能侵犯,
陈某某赔偿了李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李的谅解,陈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