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463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规范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工作和保健食品终止申报工作,提交
规定稿意联 系 人:胡培丽
规定稿意电 话:010-88331118
规定稿意传 真:010-88374394
规定稿意电子邮件:wangtz@sda.gov.cn
规定稿意附件:1.《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规定(征求意见稿)》
规定稿意2.《保健食品终止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
规定稿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规定稿意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规定稿意《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函
2010-11-23 00:00 · Abel食药监许函[2010]463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规范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工作和保健食品终止申报工作,见函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保健补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食品我司起草了《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终止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资料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