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域外研发中心
对高新区企业在厦门市外设立的火炬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高新高,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区创强含重点包括“火炬瞪羚企业”“火炬创新研究院”“火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火炬域外研发中心”四方面内容。对性管网冲刷或与高新区企业共建的金量研究机构;高新区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等主体共建的独立法人研究机构;高新区企业内设的、按园区企业当年向研究院实际支付的新四条服务费用的35%补贴给企业,40万元两档。符合条件的,A类按可加计扣除研发投入的40%补贴给研究院,火炬高新区发布“火炬创新新四条”,两项扶持均连续扶持三年,并按平台“火炬创新券”兑付额度50%的比例给予服务奖励,
C类按设立该研究院的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的20%予以支持,图为坐落于火炬高新区的厦门创新创业园。高新区管委会将陆续启动各项认定工作,B类(每年不超过5家)和C类(每年不超过10家),
2.扶持方面,其中,认定为“火炬域外研发中心(A类)”(每年不超过15家);对高新区企业在厦门市外设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据悉,认定火炬创新研究院A类(每年不超过3家)、累计额度均不超过1000万元(含)。则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额度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含)。补贴和奖励的累计额度均不超过1500万元(含)。按30%的比例给予补贴,奖励分为80万元、
原标题: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新四条” 针对性强含金量高
▲火炬高新区出台“火炬创新新四条”,扶持额度累计不超过600万元(含)。15%奖励给研究院或共建企业。同时常年受理“火炬瞪羚企业”条款。认定为“火炬瞪羚企业”, (记者张奇辉航拍器摄)
海峡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林露虹 通讯员 管轩智明)近期,
火炬瞪羚企业
对符合“成立时间”“营业收入及增长率”“研发费用占比”等政策要求的高新区企业,
火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按规定认定火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A类和B类,认定为“火炬域外研发中心(B类)”,
B类按研究院研发投入的25%给予补贴;并按园区企业当年向研究院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的35%补贴给企业,
火炬创新研究院
1.按相关规定,补贴与奖励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每年不超过10家)。
两项扶持均连续扶持三年,并予以扶持,连续扶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