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各类用人单位中领取伤残津贴的实现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160元5连涨标准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65元,其中,日照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工伤170元、
为切实保障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来源:人社局)
我市下发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此次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调整,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整后的待遇将于近期发放到位。